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8:41:15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过错不是其构成要件。作为患方无需对过错要件承担举证责任,从而大大减轻了患方的举证责任,但其应当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以下事实,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具体而言。1、证明存在医患关系。2、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使用有缺陷的医疗产品。3、患者存在损害的事实。4、缺陷的医疗产品和患者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的举证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不能通过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而免责,其仅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一、医疗损害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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