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0:40:4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家,转让主体是土地使用者;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无,转让需经申请、审批或补办手续。3、行为性质不同,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4、交易市场不同。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如下: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3、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4、交易市场不同;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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