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0:51:20
一、贷款实际未发生担保函是否有效。担保函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而贷款未实际发生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所以担保函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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