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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1:22:18
法律分析。由单位发放。1、职工去世后,由其符合供养的直系亲属向逝者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单位初审,根据有关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呈报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附遗属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书面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劳资福利科。3、组织人事部对上报表格、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4、对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确定供养标准后通知财务处执行。5、享受供养的遗属去世后,应即时通知劳资福利科。6、享受供养的遗属每年必须向劳资福利科提供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本人生存证明(每年2月28日前)或遗属已年满18周岁仍在继续学习(不包括院校)的证明(每年7月31日前),否则停发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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