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1:36:26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1、涉案金额较少。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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