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1:19:48
1、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部分损伤,单纯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二级,不涉及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以单独申请发起民事诉讼。2、赔偿原则为,侵权人对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应当予以给付。但是所有的赔偿主张必须,不能离开上述内容之中所描述过的“合理、必要、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否则侵权人有权依法拒绝支付。3、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侵害人有权要求予以减轻赔偿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