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1:25:19
法律分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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