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1:27:51
1、一方的婚前财产。2、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双方的财产仍各自掌握,各自用婚前积蓄购置的物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5、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6、复员军人从带回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7、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8、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9、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