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1 04:43:56
法律分析:原告有权申请追加第三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参加诉讼。人民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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