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28 19:56:30
法律分析: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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