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28 18:26:14
对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我查阅了相关文献规定之后认为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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