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6 03:5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欠钱不还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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