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3 02:10:25
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2)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工商总局于2016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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