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6 06:48:27
法律分析。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职能为核心,创新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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