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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6 06:04:54
是属于的,但是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事先未明确告知则涉嫌欺诈。关于价格欺诈的认定,国家《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定第六条第二款: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索赔的。一、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价格欺诈的10种表现形式。根据国家计委在各地在禁止价格欺诈市场检查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10种表现形式。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帐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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