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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6 06:58:31
法律分析。一、现行二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耕地),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至于二轮承包结束后,从理论上说,行政村应将土地收回,重新发包。但到时具体,等待国家出台。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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