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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2-16 07:06:18
法律分析。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限额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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