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4 03:44:41
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组成。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60天内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法律分析;可以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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