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23:34:03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我国在刑法第五十条与第五十一条中规定了死刑的减刑,也就是说死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第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第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死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