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4 00:51:30
法律分析。,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泪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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