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22:34:06
一、虚假出资;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应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否则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二、以下表现形式可以举证虚假出资。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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