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21:22:05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⑵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⑶未成年罪犯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或酗酒、屡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色情、吸毒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者教育过的,或有涉黑恶势力苗头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下限或采用折减幅度之内的较小比例。⑷未成年罪犯一贯表现良好,无不良习惯的,或被教唆、利用、诱骗犯罪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或采用折减幅度之内的较大比例。⑸未成年罪犯确实因身心成长曾受严重家庭暴力、社会政治压迫等其他客观因素影响的,可以在本条规定从宽幅度的基础上再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减少基准刑的最终幅度不得高于60%。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