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4 02:55:52
承诺迟到能否成立合同,关键在于承诺发出的时间。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超过期限到达要约人的,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不接受,该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四百八十六条和第四百八十七条。法律分析;承诺迟到能否成立合同,关键在于承诺发出的时间。具体如下: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此该情形下,合同不成立。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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