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2 21:09:26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和增加刑罚量。(1)诈骗数额达到5000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2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诈骗数额达到8万元的,或者诈骗数额达到7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节下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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