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2 21:23:47
合同保密条款,即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商业秘密因为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所以不管双方是否有明示的约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如果违反了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承担用人单位为调查此事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一、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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