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00:56:15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后遗失的,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补办光荣证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没有记录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事处、乡镇予以补办独生子女证丢失补办,需要父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宝宝已经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相关的证据材料等资料前往计生部门申请补办的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补证申请书。(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三)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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