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00:57:45
正文: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购置的小产权房屋不作为物权分割,但可以对房屋的财产权益予以分割,分割后的财产权益仅限于夫妻相对方,不具有绝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法院法律文书会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所以法院如何处理离婚纠纷中小产权房的分割问题不容忽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