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2 20:56:30
可撤销婚姻案情叙述;妻子向提起离婚诉讼,而被告具有特殊身份,丈夫是用伪造的身份与自己结的婚。在审理该案时,对是否受理该案存在着分歧。那么,当事人的离婚愿望能实现吗。[案情];2007年10月2日,原告江某与外市人黄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黄某一直未将户口迁入本地。2008年4月,黄某与江某发生矛盾后即出走。原告多处寻找,均未能找到黄某。后经查询,黄某身份证上的出身地并无与江某结婚的黄某,黄某登记结婚时使用的身份证系伪造。故原告向诉讼,要求与黄某离婚。[争议];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是否应当受理该案,在审查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诉讼的被告是其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属于一个明确的被告,应当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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