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2 22:42:31
1、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总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1.对于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要先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准予领取营业执照。(2)依法设立并同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的法人,也可以成为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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