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3 20:34:49
法律分析。没有。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在具体个案上,任何人在履行作证义务的时候,不能故意为逃避义务而找种种借口不出庭。每个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在履行作证义务的过程中,有的证人会出现特殊的情况,即草案规定的“正当的理由”。正当理由可能有很多,每个案件的情况不一样,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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