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2:06:28
(1)豁免权是职业。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保护。如果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根据刑诉法第47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一规定,其不得援引该而免于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犯诸如诽谤、伪证、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该而予以责任豁免,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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