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2:16:58
(一)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三)追诉时效的延长。根据刑法第8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1、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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