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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09:10:24
法律分析。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现为本公司在职职工。下面写上落款公司名,日期,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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