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2:34:45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这四种。1、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2、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3、人身利益(人身权法律关系)。4、 权利本身(权利质权关系)。法律关系客体的特点。1、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客观性,它是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并能为人的意志所感知和人的行为支配的客观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各种现象,这些现象既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以及从事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人们认识和改造社会的基本成果,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由国家的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客观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各种现象,没有法律的确认,就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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