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3:03:19
民事法律行为有七种分类。(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按主体和意思表示方向的不同)。单方行为:无须他人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生效。单方行为又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授权、解除、免除、撤销。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抛弃行为、遗嘱行为、捐助财团法人的行为。双方行为: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如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多方行为:意思表示方向相同,如订立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等法人的行为。(二)、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按是否需要支付对价)。无偿行为:赠与、保证、借用、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没有约定报酬的委托合同。(三)、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又称要物与非要物,按是否需要标的物的交付为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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