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0:44:17
我国法律规定,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的,而不是判决书下来后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则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法律分析;1、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作出的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开始计算刑期的,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3、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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