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0:03:08
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买受人和出卖人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买卖标的物达成协议。购销合同可以写明:购销当事人姓名、住址;农资信息;农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农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一、买卖不破租赁动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动产是适用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二)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三)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四)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五)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六)租赁合同的期限。(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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