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5:13:27
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按照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约定来分类讨论。一、如果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1)婚前一方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一般不会认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人,则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该套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考虑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是否有婚姻过错等问题酌定进行分割。二、双方有协议约定(1)当时一方父母的出资时订立了借据、借款合同(实践中需要父母、子女及配偶三方签字),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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