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7 15:30:29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一调一裁两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1、提出申请;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2、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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