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6 15:52:33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补办出让及变更登记需要准备必备资料,并按时限办理。办理时限为受理后21个工作日,不包括登记公告时间。其他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仍需由交易登记中心、利用处、局领导三,工作时限为9个工作日。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及变更登记注意事项。一、必备资料。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3、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4、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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