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6 15:52:54
股东权利委托书的主旨是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代表自己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明确约定授权内容,并由公司印发。委托书应在股东大会开会前五日送达公司,若有重复委托书则以最先送达者为准。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委托代理人、合法性等。股东委托书的形式保护了股东利益,并允许远隔地域的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权利委托书的一般格式包括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事项和撤销前委托的声明。法律分析;一、股东权利委托书的概念。股东权利委托书又称委托投票书,是指股东大会召开时,股东本身不能参加,委托他人(其他股东)代表自己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书面证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