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6 15:53:06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需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对新犯罪作出判决,执行总和刑期不超过最高刑期,附加刑仍需执行,违反缓刑管理规定或禁令情节严重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法律分析;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