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6 17:59:29
法律分析:无房户需要申请廉租房的,应当向或镇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或镇提出书面申请,或镇自受理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后30日内会对审核意见进行公布并报送住建局,住建局审核后会将复核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同级民族部门,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就可以成为廉租房的轮候对象,轮候到位是,当事人就可以租用廉租房或获得租房补贴。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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