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1-21 17:59:16
本文介绍了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以及仓储合同中违约的处理方式和仓储保管人的责任。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应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签发仓单,而存货人则应保证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货物和支付仓储保管费。如果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保管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存货人则需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给保管人造成的损失。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有以下区别。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会提供保管凭证,而仓储合同则是提供仓单。4.无偿保管存在轻过失免责的规定,而仓储合同则都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一、仓储合同中违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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