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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5 22:05:57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第九年提出续展申请,最迟应当在商标到期后半年内提出续展,并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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