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5 22:16:38
法律分析。1、商标法第一次修改时间:1993年2月22日全国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间:2001年10月27日,全国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3、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间: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三审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一、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二、将第六条修改为:“法律、行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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