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2-15 21:46:36
法律分析。(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公司财务。(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九)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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