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06:39:26
双方持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房屋符合过户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但是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单方持离婚协议,是不能直接办理房屋过户的。对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只能持离婚协议起诉,要求判决对方配合过户。在判决时必须考虑,房屋贷款是否还清、房屋是否具备过户条件等问题。一旦判决对方配合过户,对方仍拒不配合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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