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05:50:48
国家关于装修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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