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21 05:54:20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是建设活动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必须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决不能因盲目赶抢工期、恶意压低造价、随意指定分包而放弃质量安全。凡因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全面实施工程项目“两承诺、一公示”和“两书一牌”制度,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二、是强化层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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